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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2年度课题指南说明        【字体: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2年度课题指南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历史课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5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2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推动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研究新的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要着眼于新的时代特点和国际局势,立足当代中国国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课题。
       三、2002年度的课题指南条目分为重点项目(指南中带*号的课题)和年度项目两大类。申报者可根据指南条目设计具体题目。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四、在基础研究领域,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的选题不受《课题指南》具体条目的限制,但必须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自选项目的立项率将视申报情况确定。
       五、本《课题指南》涵盖22个学科,申报者(包括自选项目申报者)应选择适合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的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六、论文、研究报告一般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项目外,专著必须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七、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课题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受理。
文章录入:王萍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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